为规范和确保在线仲裁高效有序进行,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上海国际仲裁中 心”的名称,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 海分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制定本指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在线仲裁指引
第一条 本指引的制定 3
第二条 本指引的适用 3
第三条 在线仲裁的基本原则 3
第四条 在线仲裁的进行 4
第五条 在线仲裁的变更 5
第六条 身份认证 5
第七条 文件材料的提交 5
第八条 电子送达 6
第九条 电子送达地址 7
第十条 在线立案 8
第十一条 在线庭审的决定 9
第十二条 在线庭审的准备 10
第十三条 在线庭审的进行 11
第十四条 在线庭审的记录 12
第十五条 电子证据 13
第十六条 电子签章和卷宗 14
第十七条 决定的作出 15
第十八条 免责 15
第十九条 本指引的修订和解释 15
附件一:数智化平台使用须知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6
第二条 数智化平台 16
第三条 《使用须知》的适用 17
第四条 用户注册 17
第五条 用户信息的处理 18
第六条 用户的义务 18
第七条 系统更新、维护和安全 20
第八条 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20
第九条 免责 21
第十条 《使用须知》的修订和解释 21
附件二:在线庭审保密声明
在线庭审保密声明 23
附件三:争议解决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处理的声明
第一条 一般规定 24
第二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 25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使用 25
第四条 个人信息的提供与传输 25
第五条 个人信息安全 26
第六条 其他情形 26
第七条 本声明的修订和解释 26
掃碼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