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AC HK新聞|上海國際仲裁(香港)中心正式進入《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名單
2025年4月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發佈「《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根據第二條第一款確認資格的申請結果」的公告。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依據《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以下稱「《安排》」)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確認上海國際仲裁(香港)中心入選符合第二條第一款資格的機構及常設辦事處的更新名單(以下稱「《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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