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根據事實,依照法律和合同規定,參考國際慣例,並遵循公平合理原則,獨立公正地作出裁決。作出裁決書的日期,即為裁決生效的日期,裁決一經作出即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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